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委属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标准(皖卫人发〔2019〕153号)和2023年评审工作通知(亳卫函〔2023〕37号)要求,2023年申报参加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的人员在申报系统内录入个人申报材料后,评审组建单位通过申报系统随机抽取相应病案或原始资料提交评审。所有申报人员必须按照公布的住院号和专题所附原始资料号提交评审材料,不得更换。使用门诊病例的,须提供原始发票。
现将2023年度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人员的申报材料抽取结果公布附后(具体内容见附件)。请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委属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及时告知申报人员并做好申报材料收集、核对,无误后,于2023年11月7日上午12:00前将抽取的材料报送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亳州市2023年度副高级资格评审抽取的信息
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亳州市纪委亳州市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2023年11月3日
地址: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与北一环交叉口
联系电话:0558-5993303 传真:0558-5993303
投诉热线:0558-599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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